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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地区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卫生部门: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工作,强化产品质量抽查,特别是加大对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果冻、膨化食品、蜜饯、含乳饮料和乳酸菌饮料等儿童食品中使用糖精钠、肉类食品中色素、EDTA铁纳等行为的监管力度,基本消除面粉、肉类、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等环节的监管,严格审查和发放卫生许可证。要以重点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物品、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月饼等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黑窝点;清理和整顿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吊销或收回卫生许可证。三是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业及建筑工地食堂,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的检查和监督,并逐步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率年底要达到80%以上。四是认真贯彻执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确定的重点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达到管理规范的要求。五是加大对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监督管理力度,取缔使用再生塑料袋盛放食品和垫套餐、饮具的行为,严格按现定使用印有“食品专用”标识的食品包装袋。六是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各大商场、超市采购外阜原材料及成品索证的监管力度,使其索证率较往年有明显提高。
  (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在进一步做好米、面、食用油、酱油、醋等五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考核标准审查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生产企业,不具备条件的不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凡不具备确保产品生产质量条件的生产企业及产品都要强制其退出市场。二是要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提高纳入整治和监管范围重点品种的抽查频率、扩大抽查覆盖面;抓好生产集中地和产品质量不稳定企业的监管工作,并重点做好涉及人体健康安全项目的抽检工作。三是要做好农资产品的打假工作,加快农产品标准化示范点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进程。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加强食品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依法审查食品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主体资格,严厉查处无照经营、以次充好和制假售假等非法经营活动,督促各类生产经营者树立诚信意识。
  (六)经贸部门:加强食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其长效监管机制;在全地区范围内选定10家大型食品商品经营企业作为试点,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的教育;推广食品产销“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有效管理方法,减少食品上市流通环节,降低食品销售成本;进一步加快农贸市场改超市、农贸市场退路进厅的步伐,不断改善其市场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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