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地区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并取得明显成效。
  (五)开展食品安全使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重点品种和重点食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较往年有明显提高。
  (六)开展畜、禽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使病害肉和注水肉上市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积极开展畜产品“瘦肉精”检测工作,地区平均检出率低于1%。
  (七)开展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取缔使用再生塑料袋盛放食品的行为。
  (八)开展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消除面粉、肉类、奶粉、儿童食品等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九)餐饮业食品卫生合格率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合格率较往年有明显提高,有效预防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十)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及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力争2004年年底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80%以上。
  (十一)基本实现5类食品(大米、面粉、食用油、酱油、醋)安全准入上市。
  (十二)地区各大超市、商场进货索票、索证率达到90%以上;其它市场和食品经营场所索票、索证率达到60%以上;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的商场(超市)不少于5个。
  三、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一)农业部门:着力开展农资打假,强化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消减计划,定期发布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结果。对例行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跟踪督导;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与监管;加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力度,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建成一定数量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试点,完成一定数量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
  (二)畜牧部门:集中抓好三项整治工作。一是抓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整治工作,加强饲料和兽药市场准入管理,逐步建立生产和经营的可追溯制度,严查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以检查“瘦肉精”生产使用窝点为突破口,对“瘦肉精”检出率过高的县(市)实施重点整治。二是抓好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整治工作,整顿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管和指导。三是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奶业条例》,加强对原料奶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