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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地区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地区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4〕6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
  地区卫生局制定的《2004年地区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地区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2004年地区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地区卫生局 二OO四年七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的部署,全面落实食品放心工程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地区食品放心工程扎实深入开展,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8部局《2004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国食药监办〔2004〕6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自治区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04〕75号)的精神,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继续推进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为主线,突出源头治理,抓好重点环节,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水平,为实现自治区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坚持立足当前,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原则。
  二、工作重点和预期目标
  今年整治和监管的重点品种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七类食品。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的重点:一是向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延伸,二是向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延伸,突出抓好对种植、养殖环节中农业投入品使用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综合监管工作。
  今年工作的预期目标是:
  (一)积极开展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使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5-8个百分点。
  (二)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和违规使用农药、兽药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三)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90%以上各类食品生产企业取得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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