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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发展有机食品生产实施意见的通知

  第二批 自2004年起,开展有机食品和生产基地的申报认证准备工作。用两年时间,进行瓜果有机食品的转换,到2007年完成有机食品和生产基地的认证工作。主要产品有伊吾县淖毛湖晚熟哈密瓜、生猪,巴里坤县羊肉(力坤牌)和马铃薯,哈密市大南湖哈密瓜、葡萄等。生产规模为:伊吾县淖毛湖晚熟哈密瓜种植面积100公顷、生猪10000头;巴里坤县肉羊30000只;哈密市大南湖哈密瓜种植面积100公顷、葡萄种植面积100公顷。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切实加强地区发展有机食品生产工作的领导
  鉴于发展有机食品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科学性和繁杂性,按照“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市场运作”的原则,成立地区发展有机食品领导小组(另发),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环保局,具体负责发展有机食品生产的各项日常工作。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把发展有机食品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大力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积极配合,扎实有效地推进和发展有机食品生产。
  (二)制定规划,开展认证
  各县(市)要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在今年内,委托区内外有资质的研究机构,制定出详细的有机食品生产发展规划,并抓紧组织实施。
  要切实抓好有机食品的申报认证工作。争取3年内,完成伊吾县淖毛湖晚熟哈密瓜、生猪和巴里坤县羊肉(力坤牌)、马铃薯及哈密市大南湖哈密瓜、葡萄等有机食品的申报、认证等工作。
  认真做好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申报认证工作。从今年起,要着手开展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申报认证准备工作,使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进入为期两年的转换期,为两年后正式申报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认证奠定基础。争取3年内取得哈密市南湖乡、巴里坤县三塘湖乡、伊吾县淖毛湖镇精品有机哈密瓜生产基地的认证。同时,要加大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伊吾县山南开发区和巴里坤县山南开发区的有机葡萄、生猪综合生产基地的建设,加强哈密市柳树沟开发区有机葡萄、大枣生产基地,哈密市二堡、五堡大枣生产基地及哈密市万亩人工草料基地、伊吾县盐池人工草料基地的建设,为全面推进地区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认证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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