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4]2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农业部等6部委联合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要求,为做好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申报和培训基地认定等工作,推动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促进农民增收,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成立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魏天哲 地区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刘建新 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冯 炯 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成 员:王健全 地区农业局局长
阿不列孜·苏培 地区财政局党组书记
范冠林 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扎 吐 地区教育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