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印发哈密地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哈行署发〔2004〕4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地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全国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继续做好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新政发〔2004〕25号)精神,地区研究制定了《哈密地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对于改进政权机关施政行为,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规划,稳步实施,确保地区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步骤、有目标地稳步推进。
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哈密地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哈密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把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依法治地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效促进了地区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维护地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出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个别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正确的认识;少数部门在政务公开中避重就轻,重点不突出,内容不够全面;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地区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各级政府、部门廉洁高效、依法行政,为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保障,根据全国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继续做好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新政发〔2004〕25号)精神,结合地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面推行地区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的,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更好地为地区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