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4〕4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
为及时、有效地开展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保障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成立地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其人员组成如下:
总 指 挥:阿布拉江·依明 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副总指挥:扎坎·海依沙 地区行署副专员
玉素甫·牙合甫 地区行署副专员
杨志明 地区行署副专员
葛长江 兵团农十三师副师长
娄铁强 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副指挥
康 波 哈密铁路分局局长助理
成 员:蒲永卫 地区行署秘书长
库尔班·尼牙孜 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易光泽 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建新 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杨建新 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冯 炯 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韩雪峰 地区行署办公室主任
吴广亮 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建新 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管白栎 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张红光 地区经贸委主任
郑连军 地区财政局局长
陈毅士 地区建设局局长
张新堂 地区环保局局长
马明辉 地区卫生局局长
范冠林 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图尔迪·阿不拉 地区文体局局长
周 军 地区旅游局局长
朱耀发 地区教育局局长
周东衡 地区广播电视局局长
王健全 地区农业局局长
李 永 地区畜牧局局长
孟玉强 地区林业局局长
郭 嵘 地区工商局局长
胡那皮亚 地区民政局局长
任敬和 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王 英 地区公安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