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要优化配置职业教育资源,组织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就业为目的,大力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引导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与劳务输出机构和用人单位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开展“订单式”培训,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及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的推行工作,完成地区下达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目标任务。
农业部门要研究制定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就业培训的政策措施,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纳入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计划,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发动、组织和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积极参加农业产业化发展及向城镇转移所需要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结合农机推广、农机服务以及“绿色证书工程”,组织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完成地区下达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目标任务,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
科技部门要发挥科技培训基地作用,结合科技兴新“素质工程”的实施,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新兴产业的转移就业技术技能培训;结合“科技下乡”、“科技之春”、“科技之冬”、“星火计划”等活动,把科技普及、科技成果转化与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培训紧密结合起来;配合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农牧民技术职称”评定、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及就业准入制度推行工作,完成地区下达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目标任务。
建设部门要及时向各级职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当年城市建设项目用工信息;扶持有条件的乡(镇)组建建筑劳务承包公司,参加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基础维护建设,并对他们进行所需的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引导建筑施工单位对招用的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并保证用工单位农民工用工比例达到50%;配合县(市)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完成地区下达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目标任务,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
宣传部门要负责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的宣传工作;开辟专门栏目宣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转移培训以及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的重要意义;免费刊播用工信息及就业培训等相关信息。
交通、水利部门要及时向各级职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水利和城乡道路建设项目中劳动力需求情况;结合县乡道路修筑、维护、养护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安排吸纳经培训后的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相关技能培训,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完成地区下达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目标任务。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矿产开发行业的转移;负责统计、汇总矿产开发行业劳动力的需求信息,及时向各级职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用工信息;引导矿产开发企业尽可能优先安排本地经过培训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事采矿、运输工作,对未经培训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要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完成地区下达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目标任务。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