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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大力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大力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4]1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地直各企事业单位:
  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哈密地区大力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2004年第2次行署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哈密地区大力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四年二月)

  为进一步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力度,推动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农民增收,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加快推进地区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建立地区统一规划,县(市)统一领导,乡(镇)具体组织,各有关部门、各职业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配合参与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的领导组织体系,逐步形成“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制度。
  (二)工作目标:按照市场化、社会化的要求,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使地区23000余名农村富余劳动力接受专项劳动技能或实用技术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使其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具备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的能力。
  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的领导
  各县(市)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将职业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尽快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职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追究制,做到工作责任、政策落实、资金投入、措施保证、任务落实“五到位”。
  (二)建立健全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的长效机制
  1. 各县(市)、各部门、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要根据地区下达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目标任务,按照劳动力市场需求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确定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逐级负责,层层落实。
  2. 建立对拟参加就业培训人员进行摸底调查、登记统计、组织管理和跟踪服务制度,加强与用工单位的联系和接洽,及时采集用工信息,并定期对不同职业(工种)、不同等级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供求信息和工资价位进行调查分析预测。调查分析结果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以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按需进行,减少培训的盲目性,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就业培训提供有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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