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通知
(筑地税党组发[2011]18号)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党组、市局机关各部门、分局(局):
现将《2011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2011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
根据中共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和中共贵阳市纪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11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有关通知精神,我局党组于2011年9月20日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局党组通过发放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了相关业务部门、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和市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对市局党组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除肯定的以外,经过认真梳理,共征求到涉及基层建设、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作风、支部建设、关心职工等五个方面12条意见建议。会后,局党组对以上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认为征求到的绝大多数意见建议是实事求是的,反映了当前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并结合工作实际,拟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
一、基层建设方面
(一)反映问题:市局机关处(室)、征收分局、稽查局科室公务用车车况差,有些车辆濒临报废,外出执行公务危险系数较大,同时由于贵阳市油费、停车费上涨因素,造成个人负担的油费、停车费用过高。
意见建议:建议采用车改等方式解决。
办法措施:由市局服务中心牵头,各处室积极配合,对局机关公务用车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在未实行车改政策的前提下,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责任部门: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31日前。
(二)反映问题:对外接待上缺乏适当的公务接待用车,不利于地税机关形象建设。
意见建议:建议添置上档次的公务接待用车。
办法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精神,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予以解决。
责任部门:服务中心
协办部门:办公室、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