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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按照“全面推开、逐步完善,保障公益、保障基本,科学设计、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进全省“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

  (一)时间安排。至2011年底,全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

  (二)健全制度。至2012年底,全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规章制度健全,职责任务清晰,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三)规范服务。实行免费开放后,各级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应不少于10项,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应不少于6项。

  1.美术馆包括:开放公共空间、展厅、学术报告厅、美术资料室,展览对公众开放,与国家、国内美术机构交流办展,为有杰出贡献的艺术家办展,为青少年美术爱好者提供培训、辅导,举办公益性、普及性讲座,提供艺术资料查阅、艺术品鉴定咨询。

  2.图书馆包括:开放一般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提供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

  3.文化馆包括:开放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开展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

  4.文化站包括:开放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开展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

  (四)降低收费。从2011年免费开放之日起,各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要逐步降低非基本服务收费,限期收回出租设施。建立财政经费保障机制,集中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使免费服务成为政府的重要民生项目和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免费开放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工作方案,制订免费开放时间表,落实保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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