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辖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网格化隐患排查是此次“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取得整个战役最终胜利的重要手段,更是夯实我市火灾防控“四个基础”、维护我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的关键之举。各地要高度重视,将“清剿火患”网格化隐患排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推广“36773”工作模式,制订有效措施,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网格化隐患排查贯穿“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始终,历时长、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主动当好政府参谋,发挥主力军作用,指导乡镇、街道办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三级管理权限对各自列管重点单位进行排查;行业部门、系统及各乡镇、街道办要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单位进行排查,统筹隐患排查工作,加强联系和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工作开展的坚强合力。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公安、消防、安监、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依法查处,严禁推诿扯皮。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各县(市、区)要将网格化隐患排查工作纳入政府政务督查内容,定期检查督导。年底,市政府将结合消防工作目标考评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对工作推进快、排查隐患效果好的乡镇、街道办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市政府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
郑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郑州市消防安全问责办法》、《郑州市火灾隐患排查问责办法》等对相关责任人严格问责。“清剿火患”行动开展期间,每月的8日、18日、28日,由各县(市、区)政府向“清剿火患”战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清剿火患”战役行动战况,24日报本月工作小结。行动结束后,于2012年3月5日前报“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工作总结。
附件:1.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记录(略)
2.县(市、区)火灾隐患网格化排查登记表(大网格)(略)
3.乡镇、街道办事处火灾隐患网格化排查登记表(中网格)(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