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内容
按照“四抓三防两落实一到位”的消防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延伸工作触角,逐步建立乡镇、街道办“36773”网格化隐患排查工作模式。
(一)划分三级网格。以乡镇、街道办为“大网格”,组织、协调、指导辖区消防工作;以行政村和社区为“中网格”,负责开展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在“中网格”内划分若干责任片区,以责任片区为“小网格”,负责开展隐患的日常巡查和定期排查。
(二)确定六大责任主体。确定安监办工作人员,综治工作人员,公安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社区(村)工作人员,保安、巡防队员,社会单位管理人员为负责网格化隐患排查的六大主体。确定乡镇办书记、主任为网格化排查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安监办、综治办人员具体负责网格化隐患排查工作,对各级重点单位以外的小餐馆、小旅馆等沿街门店、场所及居民楼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各级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按照各自职责落实“清剿火患”行动,市消防支队监督人员负责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县(市、区)消防大队负责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在建施工工地、公安派出所及社区警务室民警负责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的隐患检查和宣传培训。县(市、区)消防大队和派出所分别明确专人联系乡镇、街道办和社区(村),对网格化“清剿火患”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社区(村)工作人员对本社区(村)的社会单位、居民楼院进行消防检查和宣传,并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在案。保安队员对被保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巡防队员配合乡镇、街道办对沿街门店、居民楼院进行排查,落实“四查纠”。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落实七项制度。为规范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推动网格化隐患排查工作,建立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七项制度。
1.层级负责制度。网格化隐患排查工作实行党政同责。县(市、区)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分包“大网格”;乡镇、街道办领导分包“中网格”;乡镇、街道办工作人员分包“小网格”。乡镇、街道办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社区(村)对本社区(村)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乡镇、街道办、社区(村)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全部深入“小网格”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职人员)及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民警分别沉入三级网格,配合指导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开展隐患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