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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未知名尸体调查和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查找工作的通知

滨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未知名尸体调查和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查找工作的通知
(滨公办〔2011〕178号)


各分县局:
  自2005年9月1日,公安部正式开通《全国未知名尸体信息系统》、《全国失踪人员信息系统》(简称“两个系统”),在全国公安机关试行《公安机关调查未知名尸体身份工作规定》和《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简称“两个规定”)以来,我市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和省厅的部署要求,以对人民群众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大力加强两个系统建设,认真做好未知名尸体调查和失踪人员查找工作,采集录入未知名尸体信息635条,查明撤销199条,采集录入失踪人员信息736条,查明找回343人,利用两个系统破案11起,在服务群众和侦查破案中发挥了较好作用。但是,通过对近期“两个系统”信息检查,发现有的区县对“两个规定”的内容掌握不准,存在对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不及时立案,不及时录入信息的现象;有的采集信息不全面、不准确,造成信息错报漏报;有的立案后不按规定开展工作,贻误战机,引发群众上访;还有的随意扩大信息采集范围,影响工作。为切实加强“两个系统”建设,发挥其在服务群众和侦查破案中的作用,对未知名尸体调查和失踪人员查找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明确职责,抓好“两个规定”的落实。在全国试行“两个规定”,是公安部回应人民群众期待,深化命案必破专项斗争的重大举措,是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思想的体现,全市公安机关要组织有关部门民警学习“两个规定”(文件电子版请在刑侦ftp:10.54.229.54服务器内下载),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两个规定”落实。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失踪人员查找和未知名尸体调查职责。对接报的符合7种情形的疑似被侵害人员,一律由区县刑侦部门立案侦查,7种情形以外的失踪人员,由治安部门和派出所负责。未知名尸体身份调查工作,由尸体发现区县的刑侦、治安、交管、消防等部门依照业务分工负责。各业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信息的搜集、填写、撤销和查询比对等工作。
  二、明确范围,把好信息采集录入关。“两个系统”建设是命案侦破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们及早发现、侦查命案意义重大,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将认识提高到“命案必破”的高度上来来,认真抓好“两个系统”信息采集关。根据“两个规定”的要求,对符合规定的失踪人员、未知名尸体及时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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