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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抓住“群众评议”关键环节,整改突出问题。要紧紧抓住群众评议这一关键环节,紧紧围绕群众满意这一根本目标,进一步深化“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大力推行群众满意度现场测评、网上投票评议和民调评估等评议模式,把群众评议、内部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等各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四、切实加强在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要按照上级“坚持条块联动、强化部门责任”的要求,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结合省厅和市局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协调配合,确保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有序开展。要加强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注意及时总结基层创造、推广先进经验,注意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推动活动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要结合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检查指导。各单位要适时派出督导组,加强督导检查,推动措施落实。
  (二)做好结合文章,统筹协调推进。各单位要把在窗口单位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体会议、全省公安局处长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行“六小警务”活动以及当前各项公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成效转化为推动、促进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成为实现人民满意目标的重要途径。
  (三)注重典型引路,深入宣传发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挖掘和选树工作,大力开展“党员先锋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执法标兵岗”等多种形式的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一批岗位明星、业务能手和服务标兵,争创一批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人民满意的基层所队、示范窗口,全力打造立得住、叫得响、过得硬的滨州公安服务品牌,努力形成公安机关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整体效应。要围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宣传计划,加强宣传策划,扩大宣传影响,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单位要注意总结先进经验,深挖典型,做好活动档案整理工作,并及时将活动信息报送到市局,市局将择优在政治部网站和《滨州公安政工简报》予以刊发。
  (四)狠抓措施落实,健全长效机制。要紧密结合各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明确活动载体、明确措施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坚持边实践边总结,积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思路措施,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有效机制。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和开门评警活动的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民意为导向的警务工作机制,努力走出一条新形势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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