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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教育局、滨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对职业院校在校生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

  三、相关要求

  各职业院校在校生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要按照“分年级、分专业、分层次逐步达标”的思路进行。分年级就是在各个年级都可以进行测试,在毕业前要求达标;分专业就是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先进行测试,理工科的学生后进行测试;分层次就是普通话基础好的学生先进行测试,基础稍差一点的学生后进行测试。在工作措施上主要抓好四个落实:一是宣传落实。要使每个学生都知道毕业前普通话水平要达到规定的等级是国家的要求。二是培训落实。学生进行测试前要根据普通话测试的相关要求进行适当的培训,时间由各校根据实际确定,做到培训与测试相结合。三是领导落实。各有关院校要设兼职机构和人员负责普通话测试工作。四是督导落实。各县(区)教育局要对各职业院校开展学生普通话测试工作建立督办制度,将其纳入国家、省、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之中,并纳入职业院校工作考核内容。五是经费管理落实。严格按照物价审核标准收取相应的培训测试费。依照“以测养测”的原则,学生普通话培训测试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将之作为学校创收的渠道,更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加重学生经济负担。

  做好职业院校在校生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的共同责任。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山东省的语言文字法规、规章和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对职业院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督促职业院校做好普通话推广工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现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目标做出贡献。

  附件:
  1.滨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登记表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试行)

滨州市教育局
滨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附件1:
  滨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登记表
  填报单位(章)                                            年  月  日

姓 名

职务

出生

年月

性别

民族

文化

程度

出生地

方言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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