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造纸及纸制品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一是严格按照《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彻底淘汰1.7万吨/年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一律做到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拆除设备,对政府下达的取缔关闭企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二是对2007年底前淘汰3.4万吨/年以下化学草浆生产情况进行调查,制定淘汰计划和措施,年底淘汰到位。三是对造纸企业治污设施不完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严重污染环境的,一律停产整治。四是对现有的造纸企业进行单位产能、能耗、物耗、水耗及排污强度跟踪分析,为下一步制订产业政策提供依据,促进造纸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
(四)集中排查重点流域、区域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久拖不决的环境问题
重点对伊逊河流域内的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群众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赴省进京访的环境信访案件逐一排查,对2000年以后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情况、在建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情况、已建项目环保验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明知故犯、阳奉阴违、屡查屡犯、长期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给予高限处罚,并依法足额追缴排污费;拒不执行的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对洗浴锅炉进行限期治理,加强污染源监察
继续加大县城区内燃煤锅炉限期治理力度,一是取缔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原煤散烧取暖锅炉,加入集中供热;二是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外的原煤散烧取暖锅炉,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脱硫除尘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取缔所有原煤散烧茶浴炉,改用清洁燃料或推广使用固硫型煤炉。
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全面开展污染源监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纠正违法排污行为,及时发现污染隐患并及时排除,监督排污单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及时发现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六)强化排污许可手段,加强建设项目监管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按照区域流域总量控制要求发证,通过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总量控制指标。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的监察监测,严肃查处超证、无证排污行为,维护排污许可证的严肃性,真正起到以证明污、以证限污、以证减污的作用。一是把排污许可权作为限制污染物排放的“总关口”,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将排污许可证管理纳入总量控制轨道,把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种类、数量等作为排污权交易的基础。二是严格排污许可证数据审核把关,以排污许可证规范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三是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无证、超证排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