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灾害预警:根据各部门职能,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救灾指挥部,根据省、市预警和本县情况分别发布预警。
五、应急反应机构
(一)应急组织机构由指挥决策工作任务,综合协调机构和具体工作组组成。指挥决策机构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综合协调机构为指挥部办公室。其它重大灾害,由有关部门成立临时指挥部。
(二)救灾指挥部的人员组成及职能。救灾指挥部人员组成:指挥长由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主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政府办公室、发展计划局、经贸局、民政局、财政局、水务局、交通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建设局、卫生局、教育局、粮食局、通信公司、广播电视局、供销合作社、电力局、县人武部等部门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分别由县政府办公室、水务局、民政局、财政局、粮食局、卫生局、供销总社的人员组成。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兼任。其主要工作任务:1、向各工作组和有关部门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2、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3、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和发布;4、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5、协调救灾工作过程中的职能交*;6、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可根据具体工作分为:预测预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转移安置、生活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宣传发动、恢复重建等工作小组。
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任务:
民政局: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协助乡镇政府组织转移安置灾民;负责对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的救助工作。
水务局: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防汛、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有关安全措施的落实及跟踪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经贸局:协调铁路、邮电、商业、物资等有关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
发展计划局: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
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的安排、拨付。
交通局:负责修复中断的国道、省道和县级道路。
建设局:负责城镇规划和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定本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工程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的抗震设防标准;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