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围政办通[2007]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七年九月二十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
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精神,认真解决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河北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承德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县政府决定自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目标
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针对当前存在的食用农产品中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滥用添加剂、无证生产,经营、加工未经检验(疫)甚至病害畜禽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消费品、重要工业产品未经许可、认证进行违法生产,不按强制性标准组织生产并逃避或拒绝质量监督,生产和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生产和销售冒用质量标志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突出问题,通过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在继续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的同时,切实加大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对全县所有种养殖业、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拉网式全面清查,落实“八个一批”,即取缔一批制假窝点,关停一批无证生产食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及认证产品等工业产品的生产企业,查处一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查处并移送公安部门一批涉嫌犯罪的大案要案,集中整治一批食品安全产品区域性质量突出的企业,曝光一批制售假冒劣质产品的企业黑名单,保护和扶持一批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建设一批食用农产品放心乡镇和食品放心社区,展示围场各级人民政府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决心和能力,树立围场各种产品的良好形象,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为保证我县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