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大无证经营和违法添加行为打击力度。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行为,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餐饮安全隐患的农村餐饮服务单位。重点加强对食用油、畜禽及其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原料的监督检查,对故意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及食品原料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5日之前)。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集农村中小学负责人、农村餐饮服务单位业主及其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召开农村餐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安排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餐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意识,确保整治工作科学展开、有序推进。
(二)检查整治阶段(9月16日-11月30日)。开展对农村中小学食堂和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的宣传教育,督促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搞好自查自纠;集中力量,对农村中小学食堂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农村餐饮服务单位监管档案和诚信档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进行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着力加强农村餐饮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农村餐饮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督导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市局将对方案确定的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措施和要求逐一进行量化、细化,督促县(区)餐饮安全监管部门落实责任,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在此基础上,对农村餐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报省局和市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将农村餐饮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积极争取政府和财政支持,加大对餐饮安全工作的人力、物力支持,加大经费投入。积极探索农村餐饮安全监管的有效手段,探索、完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发挥社会监督员监督作用,广泛引导和动员农村中小学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支持农村餐饮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升农村餐饮安全工作保障水平。
(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在做好全面工作的同时,要将监管力量下沉,分片包干,实施网格化监管,责任到人,形成农村中小学食堂餐饮安全监管责任表。确保农村餐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定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农村中小学食堂和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深挖细查、及时排除餐饮安全隐患。
(三)打防结合,严厉查处。要强化对农村餐饮服务单位的培训力度,分类、分批对农村餐饮服务单位业主、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餐饮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引导其守法经营、诚信自律。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