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表示五年累计数;带*的数据为2009年末数据。
四、“十二五”主要任务
(一)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
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形成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以充分开发和合理利用人力资源为出发点,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社会帮助就业”方针,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继续实施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促进城乡劳动者提高素质并逐步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形成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实施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的扶持政策。一是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投资政策,在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中,把带动就业岗位增加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吸纳更多的人员就业。二是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财政公共投资向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倾斜,财政支出向民生领域倾斜,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扶持就业培训机构,加大对边远地区就业培训的扶持力度。三是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给予税收减免,对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等重点群体人员就业给予税收优惠,继续扩大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对象和范围。四是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金融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带动就业。
2.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和创业规模。深化、拓展“贷免扶补”创业促就业工作模式,为创业人员提供贷款支持、税费减免、创业服务、资金补助等服务。充分发挥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促进创业和就业的作用。完善和落实鼓励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努力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比例,加强创业意识教育,激励更多劳动者走上创业之路。建立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提高创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全面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
3.统筹城乡和区域就业,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推进城乡和区域就业的统筹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平等就业制度,消除劳动者城乡差别和就业歧视。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扩大就业。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和服务,鼓励和促使更多大学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就业、面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推进农村劳动力稳定转移和就地就近就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进一步扩大就业援助范围,实施重点援助帮扶和个性化指导,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实现就业,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和工作保障制度,形成困难群体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4.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和就业要求,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对新成长劳动力开展技能储备培训。强化创业与转岗培训,提升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实施创业培训推进计划,进一步完善创业导师制度建设,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充分发挥企业在培养技能人才中的主体作用,实施企业职工在岗轮训计划,提升在岗职工职业技能水平。加强农民工培训,大力培养技能型人才,鼓励农村劳动力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加快统一的职业培训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所有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都能得到一次以上的技能培训,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
5.构建稳定就业和失业调控机制,提高就业稳定性。完善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建立失业统计报告制度,实施就业失业信息监测项目,及时准确监测企业岗位变化情况。建立失业保险援企稳岗、稳定就业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的制度功能。探索实行失业预警制度,建立健全失业预防和调控机制,建立就业和失业的评估制度,有效应对失业风险。鼓励支持企业切实履行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机制,增强就业稳定性,提高就业质量。
6.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消除人力资源市场城乡分割、身份分割和地区分割,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形成集求职登记、信息发布、就业培训、人才交流、职业介绍等服务为一体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桥头堡国际人力资源市场和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全省人力资源市场网络。规范市场运行秩序,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和提供公共服务、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规范服务的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培育和发展多层次、多元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全面落实对劳动者的免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和对特定群体的专项服务。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网络建设。规范人事代理制度,完善人才及劳务派遣制度,为社会各类人力资源的档案户籍管理、职称评聘、组织关系接转、流动调整、就业失业登记等提供社会化服务。
专栏2:公共就业建设工程
城市创业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建设5-8个集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展示交流等功能于一体,为创业者提供服务的基础设施。
国际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在昆明建设云南面向西南开放的国际人力资源市场,在四大通道前沿的瑞丽、河口、景洪、腾冲建设前沿服务窗口,构建统一的人才交流合作服务窗口。
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人力资源交流场所,对日常服务设施硬件、档案管理库房及档案管理系统进行改造和更新,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就业失业信息监测项目。建立就业失业信息检测制度,开展就业需求预测,建立失业预警模型,实时发布失业预警信息,为实施失业调控和稳定就业局势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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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贯彻《
社会保险法》,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网。
1.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家安排,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极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机制。逐步统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和管理。强化失业保险制度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建立健全工伤预防、经济补偿、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等社会机构提供与社会保险相衔接的产品和服务。
2.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将城乡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重点做好城乡居民、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研究解决非全日制用工和非正规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问题。切实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妥善解决好“老工伤”问题。完善和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制定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各类人员及早参保、长期参保和连续参保。研究解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问题。
3.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筹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建立随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因素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的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均衡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待遇水平。全面开展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和大病补充保险,逐步提高住院、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支付水平。完善工伤保险职业康复标准和伤残辅助器具配置标准,提高工伤职工重返就业岗位比例。适当扩大生育保险享受待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