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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意见

  (十三)促进房产企业和房地产市场稳健运行。对资质好、信誉好、业绩好、开发楼盘好的房地产企业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对合理的市场需求予以引导服务,对刚性的市场需求要予以支持。利用政务网和“网上房地产”等网络平台,积极宣传政策措施,积极帮助房地产企业和购房者活跃购销,共同稳定市场的心理预期。

  (十四)做好土地市场供应。根据土地市场需求情况,加快推出区位佳、规划优、条件好的地块。加快经营性用地上市速度,逐一明确地块上市时间,专人跟踪服务,协调解决地块前期准备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对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在一定时间段内给予付款的灵活性和宽限期。加强部门联动和协作,加快完成地块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成熟一块,推出一块。进一步扩大和提高市级土地储备机构收储运作土地的范围和力度。及时发布土地市场状况以及上市地块开发情况。

  六、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的稳步推进

  (十五)狠抓重点项目推进。对列入年度计划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大民生工程、重大环境建设工程,认真进行梳理,分类实施推进,轨道交通、过江交通、干线交通、雨污分流、环境整治和建设等重大民生项目,必须确保加快推进;城市功能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必须继续大力推进;其他部分项目根据资金、土地等情况,可适当进行调整。继续抓好十大功能板块建设,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抓紧推进,确保十大功能板块尽快出形象,加快形成全市发展新增长点。暂时不再新开工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办公楼等一般性项目。

  (十六)强化重点项目服务。健全项目跟踪服务、联络机制,建立“绿色通道”,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项目发展提供各项全方位、便利、优惠的服务。创新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市、部门和区县(开发区)三级协调例会制度。建立“一门受理、抄告相关、牵头负责、限时办结、效能监察”的并联审批运行机制,原则上一个项目审批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进一步协调好行政司法等各方力量,着力解决重点工程拆迁难题。

  (十七)破解项目建设资金难题。坚持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在争取信贷资金的同时,运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引进股权投资、发行债券等综合手段,灵活采取企业债、公司债和政府债等多种方式,筹措建设资金,解决好重大项目融资问题。抓住国家政策机遇,推动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要的民生工程通过BT、BOT等方式运作。继续寻求与央企、民企合作,争取社会资本参与城建投资。集中市级可用财力支持当前民生和城建重点工程,增加财政资金和土地收益对城建、民生项目的投入。降低拆迁成本、建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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