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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定期报送平价商店建设进展情况的补充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定期报送平价商店建设进展情况的补充通知
(粤价函〔2011〕851号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近日,我局对部分市、县平价商店建设情况进行了暗访,发现个别地区存在平价商店建设填报材料准确性、时效性有待提高等问题。为准确全面掌握相关情况,请认真核准本地平价商店建设数据,重点包括:已建设、挂牌和签约的数量,依托建立的形式和数量,实现产销对接的数量,经营的主要品种,以及平价农副产品经营面积分别在100平方米以下、100-500平方米、501-1000平方米、1001平方米以上的平价商店数量等。
  因时间较紧,请你们抓紧统计核实后,于2011年8月19日前将截至7月底的平价商店建设进展情况,以电子邮件和传真(加盖公章)的方式报我局。为贯彻落实省领导有关指示精神,健全和完善通报制度,切实推进平价商店建设,今后请认真按上述要求填报平价商店统计表(以附件为准),于每月5日前以传真(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按时报送我局。

  附件:各地平价商店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

项目相关情况
一、平价商店建设情况 
全市现有平价商店(家) 
   已挂牌(家) 
      已签约(家) 
其中:各县现有平价商店(家) 
   已挂牌(家) 
      已签约(家) 
二.按依托形式划分 
   其中:供销社 
      超市 
      生产龙头企业 
      农贸市场 
      粮食企业 
      其他 
三、按经营类型划分 
  其中:农副产品平价商店 
     平价农副产品专营区 
     直销门店 
     平价农贸市场 
四、按经营品种划分 
  其中:经营大米数量(家) 
     经营猪肉数量(家) 
五、按经营面积划分 
1.100平方米以下(家) 
2.100-500平方米(家) 
3.501-1000平方米(家) 
4.1001平方米以上(家) 
六、已实现产销对接平价商店(家) 
七、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1.已落实水电优惠 
2.已落实税收优惠 
3.已落实价格调节基金补贴 
4.已落实其他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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