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开展人工晶体等部分医疗器械价格情况调查的通知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粤价函〔2011〕914号)
各有关医疗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有关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医药价格改革试点工作,了解医疗器械流通、销售的价格情况,为医疗器械价格的科学有效监管提供依据,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人工晶体等部分医疗器械价格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主要内容
(一)医疗单位2009 、2010年各类人工晶体、支架、人工髋关节等医疗器械的购进、销售情况。
(二)当前医疗器械特别是植(介)入类医疗器械流通、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对政府规范医疗器械价格监管的意见和建议。
二、调查时间
2011年9月8日至9月28日。
三、调查范围
广东省内部分医疗机构。
四、调查方式
问卷调查与走访相结合。
五、有关要求
请各被调查单位组织专门人员,由专人负责,按照调查的内容,认真准备文字材料,并按照要求填写附表(医疗器械名称、规格等请填写详细、规范、完整),于9月29日前将调查情况及调查表格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我局。
附件:1.医疗单位2009、2010年各类各类人工晶体、支架、人工髋关节等医疗器械价格情况调查表(略)
2.调查医疗单位名单
附件2:
调查医疗单位名单
1.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市中山二路106号 邮编:510180)
2.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南方医院(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号 邮编:510515)
3.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广州中山大道西183号邮编:510630)
4.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广州市沿江西路107号 邮编:510120)
5.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广州市先烈南路54号 邮编:510080)
6.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广东省广州市流花路111号 邮编:510600)
7.深圳市眼科医院(深圳市罗湖区迎春路15号 邮编:51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