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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2011年度价格认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考核评比工作的通知

  (三)《广东省价格认证机构规范化考核评分表》。
  (四)2010-2011年度价格认证机构规范化建设情况报告。
  (五)机构设置及经费来源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
  1.当地编委批准成立价格认证中心的文件;
  2.编制管理部门或者价格主管部门下达的“三定方案”;
  3.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4.财政部门批准经费为财政拨款的文件。
  (六)参加国家或省业务培训的培训证明复印件。
  (七)主要工作人员的价格鉴证师、助理价格鉴证师资格证书、涉案财物价格鉴定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
  (八)内部管理制度文本。
  (九)受到当地政府、上级部门或相关部门表彰的材料或其他加分材料。
  六、上报材料要求
  (一)所有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二)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评资格。
  七、上报时间
  各地级以上市价格认证机构在9月30日前将辖区的申报材料汇总并统一上报省认证中心。
  八、考评要求
  价格认证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是我们做好价格认证工作的基础,而考核评比是对我们价格认证管理工作的一次检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价格认证机构要高度重视规范化建设和此次的考核评比工作。各级价格认证机构要正确对待自身的缺点和不足,实事求是地进行自评;地级以上市价格认证机构要严肃认真地按照《广东省价格认证价格规范化标准》进行对照、检查,做好自评,认真负责地对辖区内的申请机构进行初评。
  各地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认证中心反映。

  附件:1. 2010-2011年度价格认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申报表(略)
  2. 2010-2011年度价格认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推荐表
  3. 广东省价格认证机构规范化考核评分表(略)

  附件2:
  2010-2011年度价格认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推荐表

被推荐单位名称

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成果

 

 

 

 

 

 

 

地 级

市 价

格 认

证 中

心意见

 

 

(公章)

2011年  月  日

地 级

市 价

格 主

管 部

门意见

 

(公章)

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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