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高素质,整体推进。加强县、乡(镇)、村(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培养,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工作者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加大指导力度,全面提高我州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
(五)健全制度,依法行政。大力加强残疾人法制建设,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规政策,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三、总体目标
(一)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残疾人生活基本上达到小康水平。
(二)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使20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三)使可以扶持的13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不断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居住条件。
(四)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发展残疾人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积极创造初中阶段及以上教育发展的必要条件,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五)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规模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残疾人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体育活动得到普及。
(七)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切实改善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
(八)基层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第三章 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康复工作。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一)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使县城和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农村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70%以上得到康复服务。
(二)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减少残疾发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康复公益宣传,普及康复知识。提高全社会预防意识和残疾人自我康复意识;广泛开展“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日”、“防治麻风病日”等活动;重点加强遗传、疾病、中毒、意外伤害、有害环境等主要致残因素的防范宣传教育;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有效减轻和控制残疾程度。
(三)以政策为保障,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和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整合资源,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将康复纳入社区建设、基层卫生工作,大力开展社区康复,建立社区康复队伍和完善社区康复设施。
(四)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采取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队相结合的方式,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800例;扩大白内障复明手术覆盖面;完善低视力康复网络,组织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助,为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