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人民政府州长信访接待日规范》的通知
(阿府办发〔2006〕4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阿坝州人民政府州长信访接待日工作规范》、《阿坝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出席外事活动规则》和《阿坝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加社会活动工作规范》已经州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二〇〇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阿坝州人民政府州长信访接待日工作规范
为使州长信访接待日工作流程更加规范有序,州长信访接待活动更加贴近群众,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接待方式
州长信访接待日采取预约、公开接待的方式,州长、副州长轮流接待,原则上每月安排半天。
二、接待范围
(一)各级主管部门已经受理,但经过多次协调仍没有解决好,需要州政府领导协调处理的重大疑难信访事项;
(二)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具有普遍性、针对性强的问题;
(四)跨县、跨部门的热点难点或在全州范围内有影响的问题;
(五)对州政府及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建议;
(六)其他需要州长、副州长接待的信访事项。
三、接待程序
(一)预约
1.宣传公告。州县新闻媒体和政府门户网进一步加大对州长信访接待日制度的宣传力度,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群众可采取电话、书面预约方式随时在州信访办预约。
2.预约登记。州委州政府信访办对群众预约要切实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难必解。对不属接待范围的信访事项交有权处理的机关办理,并对上访人进行认真解释。
3.初选案件。州委州政府信访办对预约接待的信访案件进行整理,报州政府对口协调处理的副秘书长初审,确定1至3件案件报接待州长审定,原则上不得全选一个县或部门的信访案件。
(二)核查
列入州长信访接待日的信访案件选定后,由州政府对口协调处理的副秘书长牵头,召集州委州政府信访办及时与州、县相关部门对预约案件进一步核查,收集情况,搞好调研,找准政策法律依据,形成答复预案,供州长接待日接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