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重点,抓好农牧区义务教育工作
农村义务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点,初中生辍学问题是当前农村义务教育的难点。从近两年的情况看,虽然国家对贫困地区的贫困学生实行了免费义务教育,因家庭困难而辍学的学生减少,但农牧区学校初中辍学率仍有回升的势头,在校学生人数不稳定。因此,要切实强化政府、学校、家庭与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大《
义务教育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劳动法》的宣传和贯彻力度,形成政府规范执法,学校和教师懂法,家长守法,学生知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坚持学校送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和与家长签订义务教育责任书的制度,强化家长与学生依法履行义务教育的责任。要将控辍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的目标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控辍办法,加大控辍工作力度,实行控辍工作逐级上报制度,即乡(镇)政府每学期向县(市)政府上报两次(开学一个月后和学期末),县(市)政府每学期向地区行署报告一次。农牧区成人教育在继续抓好扫盲巩固工作的同时,紧紧围绕地委提出的“南园北牧”发展战略和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坚持“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大范围、大面积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升农牧区成人教育工作质量。
四、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各县(市)要对已经实现“两基”的农牧区开展教育督导评估工作,通过年检复查工作和对控辍工作经常性专项督导,巩固“两基”工作成果,逐步提高“两基”工作水平,确保普及程度、资金投入、教师队伍、教育质量和基本办学条件不低于评估验收标准,并且在巩固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各县(市)教育督导部门每年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两基”工作进行至少一次的过程性督导,并将督导情况及时报告县(市)政府。各县(市)政府每年要对本地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的工作目标、计划、实施过程和实际水平进行实事求是的科学评价,通过对中小学“两基”工作情况的评估,查摆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将评估情况和整改措施报告地区行署教育督导室。地区行署教育督导室在认真审核县(市)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再深入各县(市)进行督查,重点检查政府重视“两基”工作的程度和工作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并确保每年对学校的督评面不低于40%,在此基础上形成最终督评结果上报地区行署,同时将督评结果反馈县(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