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优化教育结构,推进办学模式多样化。要突破传统的办学思路和管理体制的限制,适时调整高中阶段教育普高和职高的招生比例,利用闲置的职业教育资源,大力推进普职融通、学校之间的协作、合并和共建等方式发展综合高中,形成规模效益。同时,要加大薄弱高中的整改工作力度,缩小校际间的差距,使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过程成为促进高中均衡发展的过程,形成符合地区实际需要的高中教育结构,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
(三)结合学校布局调整,积极实施名校工程和教育现代化工程。地、县(市)所属高中要逐步达到教育现代化标准,用7年左右的时间建成6所地区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即:哈密地区一中、哈密地区二中、哈密地区实验中学、哈密市高级中学、哈密铁路中学、哈密煤业集团三中;力争建成2所自治区级示范性高中,以示范性高中建设带动其它学校扩大发展优质高中教育资源,让更多的学生接受优质高中教育。到2010年,建成具有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教育信息中心,教科研网络覆盖各高级中学,促进各学校教育质量的共同提高。
(四)加强培训,提高素质。造就一支教育思想端正、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较高管理水平和一定科研能力的校长队伍及数量、结构、素质、能力适应21世纪高中教育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用7年左右的时间,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0%以上,少数民族教师汉语水平普遍达到自治区规定的标准,10%以上的高中教师完成研究生课程学习,其中部分教师获得硕士学位。
四、实施规划采取的主要措施
新形势下加快发展高中教育,在确保教育质量的前提下,着眼于优质教育资源的增长,防止低水平扩张,绝不能以削弱“普九”为代价发展高中教育。要不断促进教育资源发展良性循环,凡是有利于高中教育数量扩张和质量提高的办学形式,都要积极支持。
(一)加快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宏观管理职能。各级政府要将高中教育发展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当中,做到依法治教、依法促教。各县(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地区加快发展高中教育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在兼顾公平的前提下,发挥市场调节高中教育的作用,使政府管理教育的职能逐步转到教育规划、政策供给、执法监督和教学督导等宏观管理上来。要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不断拓展优质高中教育资源,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优质高中采取兼并、联合或共建等形式整合教育资源,以强带弱,以强促弱,扩大优质高中的办学规模。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了解高中发展与建设中的经验和问题,对高中发展规划及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估,促进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大经费投入,扶持高中教育加快发展。要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在自治区规定范围内适当调整公办高中学生学杂费标准,在保证每年统招计划不减少的前提下适当调整择校生比例。各级政府要明确在高中发展中的责任,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高中教育的资金投入。要对高中教育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实行优惠减免政策,采取拨款与贷款相结合的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推行“学校贷款、财政贴息、学校还本”的资金筹措机制,增加对高中学校的资金投入。同时,还要抓住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广东对口援助的有利时机,争取多方面的高中教育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