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哈密地区2004年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哈行署发[2004]2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地直各企业,中央、自治区驻地各有关单位:
地区经贸委制定的《哈密地区2004年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已经2004年第3次行署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四月九日
哈密地区2004年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
(地区经贸委 二OO四年四月)
为抢抓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利时机,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地区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加快推进地区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地区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以优势资源转换为重点的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科教兴哈战略和人才强地战略,加快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以优势资源为基础,以投资项目为依托,以工业区建设为重点,大力引资、引智、引技,推进地区经济社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原则。坚持以水为本,以人为本,城市总体规划与工业发展行业规划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优势资源转换,工业加工区带动的原则;坚持招大商、招强商、招专业商、招优商与招短平快项目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企招商、以商引商,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力争全年签订招商引资正式合同资金达到10亿元以上,其中区外资金8亿元。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创造性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一)突出招商引资工作重点
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和正在规划建设的工业加工区龙头带动作用,重点突出石材加工、矿业开发、高耗能工业、盐化工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特色农产品种养及旅游、市政建设项目。注重内资与外资结合,国有法人资本与社会民间资本结合,上市公司与专、精、特、新企业结合,资本与技术结合。加强与招商项目对口的境内外各知名公司和企业的沟通联系。既要注重大项目招商,也要抓短平快项目招商,切实处理好近期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