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2004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4]2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地各有关单位:
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哈密地区2004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地区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四月九日
哈密地区2004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
(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OO四年四月)
2004年是地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执法年”。为深入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法》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精神,夯实地区安全生产基础,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水平,根据《地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地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抓安全、保稳定、促发展”大局,深入贯彻实施《
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树立安全教育的优先观,逐步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加大各类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扩大安全生产知识教育面,大力宣传安全文化,体现以人为本、关爱人生、尊重人权理念,不断提高全社会公众的安全文化素质,形成全社会安全互动教育培训机制,为开创地区安全生产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二、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和目标
(一)全地区社会公众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受教育面达90%;
(二)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其他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率达100%;
(三)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