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表彰二○○三年度地区行署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哈行署发[2004]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各有关单位:
2003年,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地委的正确领导下,地区行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地区中心工作,继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大力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打造成本洼地、构建服务高地”,有效地促进了地区政府系统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和2003年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在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中还涌现出了一批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勤政廉洁、业绩突出的先进单位。
为了不断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鼓励先进,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对地区行署办公室、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监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局、畜牧局、广电局、信访局、地税局和气象局等15个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再接再厉,与时俱进,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