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表彰奖励2003年度地区项目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哈行署发[2004]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地各单位:
2003年,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地委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市)、各部门和各项目单位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按照项目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项目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使全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有效拉动了地区经济增长。同时,在项目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工作积极主动、真抓实干、勇于开拓、业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成效突出的建设项目(单位)。为鼓励先进,不断促进地区项目工作的深入开展,经行署研究,决定对广东援疆工作队等13个项目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新疆华电哈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号机组建设项目等14个成效突出的建设项目(单位)予以表彰奖励(见附件1、2)。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地区项目工作的扎实开展做出新的贡献。各县(市)、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做好项目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抢抓机遇,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力推进项目工作,有效拉动固定资产投产增长,夯实发展基础,为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件:1. 2003年度地区项目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名单
2. 2003年度地区项目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建设项目(单 位)名单
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1:
2003年度地区项目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名单
一、广东援疆工作队
二、哈密市
三、巴里坤县
四、伊吾县
五、地区经贸委
六、地区财政局
七、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八、地区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