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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认真做好哈密地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各新闻单位要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积极宣传经济普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重要意义,增强普查对象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全力配合的工作局面,为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坚持依法普查,保证普查工作质量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建立质量责任制,层层把关,分级负责,把抓工作质量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始终,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要按照普查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地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要把普查与统计执法、普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凡在哈密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经济普查工作的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普查资料。对于干扰经济普查工作和弄虚作假、造成数据不实的,要严肃查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行政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哈密地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哈密地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阿布拉江·依明  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副组长:冯 炯      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鲁协平      地区统计局党组书记
  成 员:魏鸿雁      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杨文灿      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吴广亮      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志强      地区经贸委副主任
  贺晓明      地区编办副主任
  刘力宁      地区民政局副局长
  依斯坎旦尔·买买提力  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宗亮      地区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李正华      地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艾海提·肉孜   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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