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各新闻单位要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积极宣传经济普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重要意义,增强普查对象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全力配合的工作局面,为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坚持依法普查,保证普查工作质量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建立质量责任制,层层把关,分级负责,把抓工作质量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始终,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要按照普查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地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要把普查与统计执法、普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凡在哈密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必须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经济普查工作的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普查资料。对于干扰经济普查工作和弄虚作假、造成数据不实的,要严肃查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行政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哈密地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哈密地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阿布拉江·依明 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副组长:冯 炯 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鲁协平 地区统计局党组书记
成 员:魏鸿雁 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杨文灿 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吴广亮 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志强 地区经贸委副主任
贺晓明 地区编办副主任
刘力宁 地区民政局副局长
依斯坎旦尔·买买提力 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宗亮 地区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李正华 地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艾海提·肉孜 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