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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表彰奖励地区参加新世纪自治区首届专业文艺调演获奖单位和演职人员的决定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表彰奖励地区参加新世纪自治区首届专业文艺调演获奖单位和演职人员的决定
(哈行署发[2002]6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哈各单位:
  近年来,地区文化艺术单位认真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二为”方向,切实强化精品意识,精益求精,努力提高艺术作品质量,促进了地区文化艺术的繁荣发展。今年9月,地区歌舞团编排的大型民族歌舞《瓜乡情》在参加新世纪自治区首届专业文艺调演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获得优秀剧目奖。同时,获得优秀编导奖、音乐创作奖、表演奖、服装设计奖、组织奖等6个单项奖。这台大型民族歌舞既反映了地区在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等方面发生的巨大变化,又展示了全地区各族人民艰苦创业、团结奋进,开发、建设哈密的精神风貌,具有鲜明时代精神和浓郁的地域特色,是一台思想性与艺术性、传统节目与现代节目紧密结合,大力弘扬主旋律的优秀剧目。为表彰为这台剧目付出艰辛劳动的组织单位和演职人员,进一步繁荣与发展地区文化艺术事业,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对参加新世纪自治区首届专业文艺调演获奖单位和演职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其中:优秀剧目奖奖金30000元,其它奖项奖金各1500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演职人员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艺术创作和演出中,始终坚持文艺工作“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力争多出精品,为繁荣地区文化艺术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地区行署号召全地区各族干部职工向受表彰的单位和演职人员学习,认真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扎实工作,推动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附件:地区参加新世纪自治区首届专业文艺调演获奖单位和演职人员名单

  二○○二年十一月五日

地区参加新世纪自治区首届专业文艺调演
获奖单位和演职人员名单

  一、地区文化体育局          优秀组织奖
  二、地区歌舞团            优秀剧目奖
  三、乌买尔·赛都拉(《瓜乡情》)   优秀编导奖
  四、马合木提·阿不力孜(《瓜乡情》) 音乐创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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