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加大高耗水行业的节水工作力度。强制推行城市高耗水项目的节水改造,洗浴业必须安装智能型节水设备,游泳场所、水上娱乐等直接耗水行业必须安装使用循环用水设施。2003年,水利和建设、环保部门对城区、郊区的洗车点进行全面清查。禁止洗车业使用自来水冲洗车辆;关闭自来水洗车场,支持使用节水环保型无水洗车,鼓励集体、个人兴建无水洗车场,到2003年8月底以前关闭所有自来水洗车场。
4. 认真做好以水为原料生产企业的节水工作。从事饮料和其它以水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必须提高原料水的利用率,其产水率不得低于原料水的30%,生产饮用水产水率不得低于70%,生产后的尾水必须做到回收利用。
5. 制定并落实城市和工业企业用水定额。对城市生活饮用水、公共设施和工业企业用水进行水平衡测试,制定综合用水定额和单项用水定额。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会同经贸、建设、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力争到2003年底前完成城市用水定额测试,制定出定额标准。2003-2004年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水平衡测试,规模以下耗水量大、销售收入在200-300万元的工业企业必须进行企业水平衡测试。2005年按定额标准实施供水,并考核用水水平。由水利、经贸、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对城市和工业企业进行水平衡测试,制定城市和工业企业用水定额,建立计划用水、定额供水、降低水耗、节约水资源的供用水管理机制。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节水规划及用水定额标准,对高耗水、高污染行业的重点企业和单位进行监督和考核,促进企业和单位落实节水措施,全面提高用水效率。
(四)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发展低耗水型产业
经贸、计划、水利、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节水型工业企业导则》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以节水为重点的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因地制宜推广先进的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发展低耗水型产业,逐步淘汰耗水量大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控制工业污水排放量和排放水质,提高污水回收二次利用率,促进废水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实现废水资源化。
充分利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政策,加强对城市供排水、城市、工业企业节水项目的深入研究,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抓住机遇,争取国家的支持。
(五)建立节水激励机制,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城市和工业节水工作循序渐进
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调整供水价格,坚持“定额供水,超定额加价,节约鼓励”的原则,适时推进阶梯式水价和两部制水价制度,全面推动全民节水工作。
1. 鼓励和支持城市及工业企业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和废水回用,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90号文件有关规定,抵减当年新增所得税;对于以废水为原料生产的产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减免所得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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