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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表彰2007年度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先进集体的决定

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表彰2007年度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先进集体的决定
(吐地行〔2008〕7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2007年,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市)、各部门结合实际,紧紧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在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业污染防治、节能减排和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行署决定对落实地区2007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成绩突出的鄯善县人民政府,地区发改委等6个单位,吐鲁番市工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希望各县(市)、各部门学习先进,扎实工作,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吐鲁番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20O7年度落实地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先进集体名单。

  二○○八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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