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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的通知

  13、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提高农民工的法治观念。

  五、主要任务

  (一)围绕促进政治建设法治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政治建设法治化进程

  14、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宪法的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进一步开展加强党的建设法制宣传,促进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进一步加强依法办事法制宣传,促进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监督。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并积极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的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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