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1〕105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张岱梨 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主任:李元江 省政府副秘书长
鲁志宏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
朱厚伦 团省委书记
委员: 蒋南平省文明办主任
龚良柏 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
姚永宁 省政协社法委专职副主任
崔正军 省法院副院长
郑青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肖安民 省发改委副主任
黄俭 省教育厅副厅长
唐国清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
赵显富 省民政厅副厅长
陈文贵 省司法厅副厅长
何大春 省财政厅副厅长
董王山 省人社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