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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0年渔业油价补助清算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2011年度参加海南省渔业保险共保体,购买船东雇主责任险和船体保险。
  四、业主认定
  渔业油价财政补贴资金的领取对象为持有效证件的渔业船舶经营者与业主。当渔船的经营者与业主为同一人时,补贴资金发给经营者(业主);当渔船的经营者与业主不是同一人时,补贴资金发给经营者。
  渔船经营者及业主的认定:1、业主出具的渔业船舶有效证件齐全,并且渔业证件上所载明的船舶所有人与业主身份证相符;2、经营者以船舶所有人与经营者共同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为依据;3、渔船在我市登记注册;4、经张榜公布后,群众没有提出质疑、异议及相关的证据。
  五、补助标准
  省下达我市2010年渔业油价补助清算资金3109.8万元。依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机动渔船油价补助用油量测算参与标准的通知》(农办渔〔2010〕1号)制定的补助用油系数,结合我市“三证齐全”渔船和编外渔船管理的实际,我市各种作业类型渔船的补贴标准分为六类:
  1、围网作业渔船:482元/千瓦;
  2、拖网作业渔船:470元/千瓦;
  3、刺网作业渔船:440元/千瓦;
  4、钓具作业渔船:322元/千瓦;
  5、张网作业渔船:322元/千瓦;
  6、编外渔船补贴标准不分作业类型,补助用油系数(吨/千瓦)参照《国内机动渔船油价补助用油量测算参考标准》中围网作业类型的30%,计补助标准为155元/千瓦。
  六、计算依据
  海洋捕捞渔船渔业油价柴油补贴资金的核算:
  1、“三证齐全”渔船以《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主机功率数为依据;
  2、编外渔船以2010年年度检验合格后核对的《渔业船舶登记证书》的主机功率数为依据。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市渔业油价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三亚市渔业油价财政补贴领导小组。
  组 长:姚 磊(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 森(市政府副秘书长)
  章华忠(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成 员:李恩祥(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段德玉(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罗运清(市纪检三组组长)
  黄良志(市审计局调研员)
  张华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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