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为契机,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市、区镇、社区三级创业指导服务网络,组织领导机制;创新政策扶持机制,优化创业环境;创新平台建设机制,拓展创业空间;创新培训指导机制,提升创业能力;创新督办考核机制,完善创业政策与制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完善全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制度构建统一、管理机构统一、经办服务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建设;扩大参保范围,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0%以上;提高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探索推广就医“一卡通”等办法,基本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进一步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与城镇职工标准相一致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按照“保障标准和承担比例前后统一”的原则,着力解决我市实行征地货币安置以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低保制度,强化低保规范化建设,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加快推进民政服务中心、养老院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殡葬制度改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五)进一步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改革管理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因地制宜,探索符合新形势要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机制。(市人口计生委负责)
(六)继续加强住房保障性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廉租住房、公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为主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同心家园”三、四、五、六期工程建设,年内开工建设2000套经济适用房、2800套公共租赁房、2600套限价商品房、900套廉租住房、300套棚户区改造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实现科学发展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效能评估制等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审批效率和政务服务管理水平。(市政务服务中心、监察局、各委办局负责)
(二)加快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构建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继续推进市本级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两区六镇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促进基层财政支付能力及管理水平的提高。(市财政局牵头)
(三)深化投资及招投标体制改革。根据《
三亚市一会五库管理规定》、《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和《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增强政府主导投资项目的科学性,提高项目实施效率,规避项目投资风险;制定出台《三亚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办法》、《三亚市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三亚市招标投标活动交易规则》等有关规范招标投标管理的办法,进一步提高我市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水平。(市发改委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