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1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1〕23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2011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三亚市2011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为配合海棠湾镇国家海岸和吉阳镇亚龙湾景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市政府决定将营根-龙楼-六盘田洋农田水利整治工程列入我市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和全国“两会”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主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改善农村农业生产现状;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三亚市2011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的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指导。
组 长: 姚 磊(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陈 森(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高明(市财政局局长)
陈治邦(海棠湾镇政府镇长)
陈德勇(吉阳镇政府镇长)
成 员: 陈向奋 (市农综办主任)
曲 环(市农业局副局长)
罗宏伟(市农业技术服务推广中心主任)
罗运清(市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林 伟(海棠湾镇政府副镇长)
彭伟然(吉阳镇政府副镇长)
甫冠廉(市农综办副主任)
李长军(市水务局农水科科长)
贞宗健(市交通局公路科科长)
杨鸿钧(市财政局农财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综办,具体负责土地治理工程日常工作,同时成立项目协调组、规划设计组、质量监督组和群众工作组,相关工作人员从税务局、省农垦设计院、市农综办、海棠湾镇政府抽调。办公室主任由陈向奋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