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片皆伐时则根据现有林木生长状况, 林分培育目的等提出伐后经营管理意见和措施。
第二十六条 资料整理
一、 伐区设计图
采用罗盘仪实测面积时用大于1/5000比例尺成图; 采用1/10000比例尺地形图调绘面积的,将有关部分描绘或剪接成图。 伐区设计图上除反映伐区位置、 四至界线、 林分类型、 林龄、 优势树种、 小班号、 采伐面积、 采伐蓄积、 出材量注记等主要内容外, 还应尽可能反映周围主要地形地物、 林相、 交通集材等情况, 必要时可作适当的文字说明。 其注记形式为:
小班号-优势树种-林龄
————————————
采伐面积-采伐蓄积-出材量
二、 伐区调查设计表
1、 伐区采伐设计表(附表一)
表中林种、 优势树种、 林龄、 起源、 郁闭度、 采伐类型、 天然更新等级等由外业调查时确定, 其它项目为内业设计。 伐区号按乡(镇、 场)统一编号。
2、 伐区林木调查检尺登记表(附表二)
用于全林实测、 标准地调查时每木检尺登记, 标准地按单个分开记录。
3、 伐区角规样地调查记录表(附表三)
用于角规样地调查伐区蓄积、 采伐蓄积时每木检尺登记, 角规样地按单个分开记录。
4、 伐区面积调查测量记录表(附表四)
用于罗盘仪实测小班面积时记录。
5、 计算单位
面积: 公顷, 小数点后取一位, 第二位四舍五入。
平均胸径: 厘米, 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平均树高: 米, 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蓄积量、 出材量: 立方米, 径阶小数点后取三位, 第四位四舍五入; 标准地(样地) 小数点后取二位, 第三位四舍五入; 小班小数点后取一位, 第二位四舍五入; 伐区取整数。
郁闭度: 小数点后取二位。
三、 伐区调查设计说明书。 内容包括:
1、 伐区概况: 伐区位置、 立地条件、 交通运输条件、 地类及其特点、 过去经营活动情况等。
2、 森林资源情况: 面积、 蓄积调查方法,调查结果, 林况, 出材量, 天然更新情况等。
3、 伐区设计要点: 采伐方式, 采伐强度,道路、 集材道和楞场的设计, 集材方式, 伐区清理及场地清理等。
4、 对采伐作业单位的要求和建议。
第二十七条 伐区调查设计成果
伐区调查设计成果应分别伐区和不同采伐类型单独编制和办理审批手续。
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包括伐区调查设计说明书、 伐区调查设计表和伐区设计图, 其中伐区调查设计表由伐区采伐设计表、 皆伐伐区林木调查检尺登记表、 择伐渐伐抚育采伐伐区林木调查检尺登记表、 伐区竹林调查记录表和伐区面积测量记录表组成。
伐区调查设计文件一式二份, 调查设计单位盖章、 调查设计人员签字后, 作为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组织采伐作业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 伐区拨交
伐区调查设计文件经批准下达后, 调查设计单位或人员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和伐区设计文件的要求, 会同采伐单位深入现场进行伐区拨交。 伐区拨交手续要有文字记载, 以便备查。伐区拨交的内容包括: 采伐的地点、 四至界线, 采伐方式、 采伐面积、 采伐蓄积、 采伐强度、 采伐木标记, 道路、 楞场、 集材道的设置,集材方式, 伐区清理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第二十九条 伐区简易调查设计
一、 调查对象: 按第十六条规定, 不需进行伐区调查作业设计的, 在采伐前应进行伐区简易调查设计。
二、 调查设计方法
1、 确定伐区周界。 伐区周界应作标志, 标志要求明显、 具体。 伐区周界恰好为明显的地形地物线, 如山脊线、 水沟的合水线、 道路、 河流等, 经注明后可不另作标记。
2、 确定采伐木及采伐蓄积。 确定采伐地点、采伐面积、 采伐树种、 采伐方式、 小班总蓄积、采伐蓄积及出材量。 小班总蓄积、 采伐蓄积及出材量计算参照伐区采伐设计方法。 蓄积调查精度应达到90%以上。
3、 现场核实伐区的主要因子, 填入附表五“伐区简易调查设计表”。
4、 由具有调查员资格的2名技术人员进行调查设计。
三、 伐区简易调查设计成果
1、 伐区简易调查设计表
2、 伐区调查图
3、 伐区调查设计成果一式二份, 调查单位盖章、 调查设计人员签字后, 作为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组织采伐作业的依据。
四、 其他要求
简易设计应当组织伐前拨交。 拨交双方签字留存。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