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密组织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从即日起至3月底,要进行不间断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按照《
安全生产法》等法规的要求,对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安全服务、治安保卫、防火、防爆、防盗、防挤踩踏、防坠落、防触电、防交通事故等工作,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各单位领导节假日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必须保证安全检查不断,隐患整改力度不减,安全管理工作不停。各单位领导要带队组织各种形式、各个层次的安全工作大检查。要瞄准各种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查实、查深、查细,确保及时消除隐患。安全检查要求实效,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对存在的隐患,要认真组织立即整改。对疑难安全隐患,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并上报委办公室备案。各单位安全自查与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抽查,要求委直属单位向委上报检查的结果,隐患整改完成的情况。
三、突出工作重点,抓好专项检查
各单位要以防火、防爆、防盗、防挤踩踏、防坠落、防触电、防游艺机(船)事故、防动物逃笼、防淹溺、防煤气中毒、防压力容器(锅炉)爆炸、防食物中毒、防高处坠落、防交通安全事故、防破坏等工作为重点,超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一是重要部位、重要岗位、人员密集场所,必须超前落实防事故预案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各级领导要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报告、应急连动、应急响应、应急处置的准备。二是各单位要明确划定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的责任区,落实责任人,逐人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建立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昼夜24小时巡查制度,并按照《天津市安全防火、防盗检查(巡查)记录》的要求逐条落实,认真巡视,认真记录。发生火灾与被盗案件,要严格责任追究,严肃责任人处理。三是各单位要严格车辆管理,建立用车审批制度。冬季,雾大、路滑、能见度差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要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
道路交通安全法》;要牢记“十次事故,九次快”、“麻痹1秒,后悔终身”血的交通事故教训,要进一步增强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责任意识;要建立机动车辆“一日三检”制度,机动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必须可靠有效,各种车辆不准带病运行;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监管机制,以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方法,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采取单位封车的措施,防止被盗或驾驶员私自动用车辆与驾驶员酒后驾车事故的发生。四是进一步加强出租部位的安全管理。各单位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对出租部位的安全监管,以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五是水上公园(动物园)、南翠屏公园、会宾园饭店11月25日前,要沿湖设置“危险!禁止冰上行走”的安全警示牌。公园门口要设置“禁止冰上行走,禁止钓鱼”的安全提示,进一步加强湖面的安全监管,防止淹溺事故的发生。六是各单位要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不准使用燃煤、燃木材炉火取暖,防止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发生。各单位的电暖气等取暖设备,要有防触电、防火灾的安全措施,要落实责任人加强管理。各房间要明确防火责任人,人员离开房间必须关闭电饮水机、空调机、充电器等全部电器开关,并检查有否余火,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七是冬季公园等公共娱乐场所要认真做好积雪、结冰道路的清理,认真做好防滑措施。八是锅炉与压力容器要确保安全保护装置的齐全、有效。压力容器的安全阀要明确责任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检测。各单位的液化气瓶、罐,存放与使用的室内必须安装双套检测报警装置,液化气瓶、罐不准使用热水或蒸汽加温,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压力容器安装在室外,每天使用前必须对安全阀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冻结发生爆炸事故。九是按照安全法规的规定,距地1.5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防止坠落事故的发生。十是各单位农药库、汽油库、易燃易爆物品库,必须落实防火防爆安全措施,要设自然通风孔,不准安装供电线路和电器设备,禁止将火源带入禁火区域。焊接操作人员流动作业,必须严格履行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对易燃、易爆部位动火作业,必须由安全保卫部门超前落实防火措施,并进行现场监护。不准使用汽油做清洗剂检修机械设备和车辆,要加强汽油和农药的保管,防止发生事故。饭店、学校、公园、游览单位要保证紧急疏散通道的通畅,事故应急照明灯齐全有效,消防预案和消防器材齐全、到位、有效,认真落实好防挤踩踏安全措施。十一是做好运输车辆、垃圾运输车等各种生产作业车辆的安全检查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驾驶员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作业,要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规定。十二是做好户外广告、夜景灯光的安全检查,防止风刮坠落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