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不断创新和完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一)加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切实发挥市、县(市)农合联的作用,按照市、县(市)建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乡、镇建立农合联分会,村建立各类专业合作的组织模式,完善市、县(市)、乡、村四位一体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框架。支持各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积极开展对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综合服务,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积极引导农民创办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要通过各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立足当地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利用人才、网络、设施条件,积极引导农民创办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民种养加专业生产大户、农产品经纪人、农业科技人员、旅游中介组织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需求,引导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联合与合作。结合供销合作社实际,抓好典型示范社建设,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员培训。

  (三)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建设,增强服务功能。要强化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积极推进协会内部改革,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在农资、烟花爆竹、再生资源、农产品经纪人等供销合作社传统经营优势领域,政府及有关部门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行业协会在制定产业政策、行业规划、产品标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不断创新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巩固加强村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市、县(市)供销合作社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以基层供销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站及基层商业网点为基础,在村、镇农民集中居住区发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要结合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和新民居建设,合理配置资源,在提供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等经营服务的基础上,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针对不同区域农民需求特点,引入科技信息咨询、农机家电维修、文化教育等综合服务,并逐步与村民行政中心建设接轨,使广大农民身处农村也能享受到城市社区化服务。

  (二)建立健全农民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全市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络和农民实用技能鉴定培训体系优势,从满足农民生产经营需要出发,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农合联、基层协会面向农民开展科技、经济、法律知识培训。优化培训选题,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加强培训的组织与管理,建立农民培训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培训成果的应用,使科技知识迅速转化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生产力,帮助农民走科技兴农、科学致富的道路。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