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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1、由县编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依法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实现政府职能、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建立对各级行政机关职能争议的协调机制,减少行政机关的职能交*和重叠。

  2、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县工业经济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商务局研究建立并完善各类市场监管制度,确保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打破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研究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

  3、由县人事局、县编办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司法局、县行政学校参加,研究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实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的具体措施,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和规范。

  4、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人事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研究建立和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

  5、由县政府办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6、由县财政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完善有关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的制度,实现部门预算规范化。

  7、由县物价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研究完善相关制度,清理和规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费。

  8、由县人事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补贴发放行为。

  9、由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编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研究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10、由县政府办公室、县信息化办公室牵头,组织县电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研究加快电子政务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上网工程的建设和运用,扩大政府网上办公的范围,逐步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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