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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2007年度狂犬病综合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2007年度狂犬病综合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芷政办发〔2007〕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芷江侗族自治县2007年度狂犬病综合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九日

芷江侗族自治县2007年度狂犬病综合防治工作方案
(2007年4月8日)

  狂犬病俗称“疯狗症”、“恐水病”,是一种人畜共患的自然疫源性疾病。目前没有特效治疗方法,一旦发病,死亡率100%。近两年来,我县狂犬病明显呈上升趋势,狂犬病疫情非常严峻,已被省人民政府列为狂犬病重点县。为规范犬只管理,预防和控制狂犬病在我县的传播、流行,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湖南省狂犬病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搞好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共同做好狂犬病防治工作,努力遏制狂犬病疫情上升的势头。

  二、目标和任务

  通过综合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大幅度降低狂犬病的发病数,大幅度提高各种犬只的免疫率,大幅度提高群众对狂犬病的防治意识,确保我县今年狂犬病发病数控制在省政府的要求以内。

  (一)今年狂犬病发病数控制在3例以内。
  (二)犬只规范管理:
  1、犬类兽用狂犬疫苗免疫密度城市达100%、农村达80%。
  2、犬只免疫证发放率达100%。
  3、病犬、野犬捕杀率达100%。
  (三)对被家犬、野犬及其他可疑疯狗咬伤的人员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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