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芷政办发〔2007〕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芷江侗族自治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五日
芷江侗族自治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当前,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道路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的损失。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公安部提出的“五整顿”、“三加强”的工作措施和《关于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公交管〔2007〕99号)及5月18日全省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有效遏制机动车辆超速、客车超员、非客运车辆超载或载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车辆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畅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以攻坚决战决胜的态势,大力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着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一方平安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行动的领导,县里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肖旭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助理调研员安玉祥任副组长,李茂嘉、邹芳、戴晓东、谭书凯、曹小荣、杨建平、毛瑞雷、李静春、冯仲军、邓序芳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交警大队,由戴晓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恩同志任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时间、内容、步骤及要求
1、时间:从2007年6月10日起至9月10日止,为期3个月。
2、整治内容:对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货运车辆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对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轿车、面包车、农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对危险路段进行改造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