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打破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局面,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能清晰、功能互补的工作措施。一是推行社区属地化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芷江镇及社区在实有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中的作用,依托芷江镇及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站),实行人口登记、统计、计生、劳动保障、教育等业务“一站式”管理,提供“一条龙”服务。建立社区协管员队伍,由县领导小组、芷江镇及社区服务中心(站)统一领导,业务上接受县职能部门及街道服务中心指导和监督。二是建立协同合作机制。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业务指导;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不允许发生推诿、扯皮或争权争利、工作脱节等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芷江镇及社区服务中心(站)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由芷江镇及社区服务中心(站)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掌握辖区内实有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动态,及时研究和落实实有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的对策与措施。县公安、人口和计划生育、房产、税务、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在为暂住人员办理有关证件、手续前,要查验和留存芷江镇服务中心及社区服务站出具的出租房屋意见证明。芷江镇服务中心及社区服务站在县公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商、税务、房产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要加大对暂住人员所持身份证、婚育证、暂住证和房屋出租备案登记证明的催办督办力度,暂住人员所持相关证件要齐备。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社区服务站要将掌握的辖区内实有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上报芷江镇服务中心,芷江镇服务中心对上报的信息和数据进行统计、整理后,要按月报备县实有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
(四)建立服务信息网络,实现资源共享。县实有人口和出租房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芷江镇(社区)服务中心(站)要建立“芷江侗族自治县实有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微机管理系统终端,形成互联互通。县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数据库信息,建立研判平台,及时研究分析,提高综合管控能力。
(五)落实经费,提供保障。县财政部门要将“服务中心(站)”工作经费逐步纳入财政预算,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并采取“谁受益,谁出资”的办法来筹措资金。一是从计生工作经费或计生部门上缴的经费中切块解决。二是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安排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就业岗位。三是从县税务部门按照规定付给的代征手续费和从县税务、房产等部门收取的出租房屋税费中按有关收支渠道安排一定比例经费。四是服务性收费。在县物价部门核定物价的前提下,“服务中心(站)”可提供部分项目的有偿服务,所收取费用纳入服务中心(站)的办公经费。五是县公安部门将办理《暂住证》的工本费除成本外全部返还给“服务中心(站)”做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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