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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四是统计汇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信息汇总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各类风险隐患数据库,明确风险隐患集中的地区、行业、领域,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应利用大比例地图、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等绘制出直观可视的主要风险隐患分布图。要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和行业、领域将普查结果逐级上报至县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

  (三)总结检查阶段(2007年11月)

  各级各有关部门对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认真总结分析,研究整改意见,并于11月底前向县人民政府报送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并报送工作总结及风险评估报告。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杨全武任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肖旭、县委常委彭清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舒智、县人民政府助理调研员杨启华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政府应急办,由肖开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领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与本通知精神,密切协调配合,将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作为预防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并通过多种形式检查、督促和指导,严密防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要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精干人员专门负责风险隐患排查管理工作,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保障风险隐患排查监管所需经费。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没有按要求开展排查工作的、排查不全面彻底的、发现问题没有采取有力措施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因情况和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日常监管,抓实基层工作。要依靠群众、依靠科技、依靠法律,采取多种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监测网络。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风险隐患监测工作,不断丰富获取风险隐患信息的手段和方法,提高监测的灵敏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动态管理,对新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登记,对已不构成风险隐患的及时核销。要积极探索预警信息发布的新形式、新机制,提高信息覆盖面。企业、学校、乡村、社区等基层单位是风险隐患排查的最前沿,各基层单位要加大科普宣教力度,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根据各单位风险隐患的实际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制订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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